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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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栈给人感觉很温馨,房间很好,还有暖气。这么冷的天,古城大部分客栈都是只有电热毯。这里还有空调真的住的很舒服。客栈里的芳姑娘人很热情,给我们推荐了好多好吃的特色菜,还帮男安排了这几天的行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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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很有特色,老板人很好,介绍很多好东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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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位于古城的中心位置,远眺雪山,心情非常舒服、酒店的服务也非常的人性化,没有什么豪华的东西,有的是贴心。这样的旅店还是很能拉住客人的。住的感觉是像在一个朋友的家里!